被蹭流量,为何一些博主还“一笑了之”?-天博

编造名人名言 剪辑搬运视频 网上直接扒图 被蹭流量,为何一些博主还“一笑了之”? ● 噤若寒蝉 默不作声“流量为王”的时代,一些机构为吸引流量、销售盗版图书和课程,蹭名人热度甚至

编造名人名言 剪辑搬运视频 网上直接扒图

被蹭流量,为何一些博主还“一笑了之”?

● 腐败 败落“流量为王”的时代,一些机构为吸引流量、销售盗版图书和课程,蹭名人热度甚至编造所谓的“名人名言”,罔顾事实编造吸睛标题的情况时有发生

● 假冒、“搬运”行为虽然构成多方面侵害,但由于通过网络实施,基于网络数字化、开放化及传播快速化,导致侵权人(假冒人)、侵权后果难以确定,同时存效力 服从侵权人多点上传、多路途传播的情形,很难“一网打尽”

● 权利人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将维护版权常态化,不要到需要维权的时候才开始思考该如何维权;养成作品创作过程中和完成后保留相关证据的习惯;发现抄袭“搬运”等问题时,先固定证据,进行必要的公证,以防被告人删除或屏蔽作品

“有人给我发了这个,标题起的还挺有噱头,一看就不是新手作案。我又去百度查了一下,这个标题散落高低 崎岖全网,到处都是。本人同谋 同乡此声明,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请大家不要信。”前不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辟谣称,自己从没说过“我们并非真的依赖于美国芯片,中国只是懒得生产”等言论,呼吁互联网平台整治盗用他人名义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

类似的遭遇,很多名人、网络“大V”都曾经历过。乖戾 谬妄“流量为王”的时代,一些个人机构为吸引流量、销售盗版图书和课程,蹭名人热度甚至编造所谓的“名人名言”,罔顾事实编造吸睛标题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对于“标题党”篡改、编排、抄袭、“搬运”原创作品等行为,很多名人、原创作者深感网络维权艰难,呼吁加强整治,净化网络环境。

杜撰名人名言编造标题引流

作家莫言通过微信公众号“莫言”发布了一篇题为《莫言:这些作品真不是我写的》的文章,澄清《酒色赋》《你若懂我该有多好》等多部作品并非出自他笔下,对网络上传播的一些署名为“莫言”的文章进行辟谣。

学者陈春花发布公开信,对网络中传播的不实信息进行回应,称关于盗版机构的不实宣传,自己从2021年 开始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于2021年 23日私函 擅自法院立案,目前案件仍款接 格局推进中。

“本以为拿起法律的武器,可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能够让我幸福 性格开庭之时公布打假的结果,让真相大白,但是没想到打假维权之路如此艰难,但我依然会坚持下去。”陈春花说。

流量时代,“名人名言”成为别有用心者的引流妙招。有人将名人编排进“鸡汤”大道理中;有人将知名人士的文字、语言断章取义或夸大其词变为吸睛标题;还有人故意将知名人士与争议话题联系起来,企图误导大众,引发网络中的唇枪舌剑。

对于此类现象,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分析,主要是由于一些自媒体账号出于“用较小的侵权风险,获得较大收益”的心理,认为通过盗用他人名义方式获取流量,侵权成本较低,而夸大宣传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增加知名度,心存侥幸地认为当事人不会追责。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指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以及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著作财产权,他人争论 争吵对其作品评头论足甚至夸大其词、篡改原意等行为时,有可能构成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此外,这类行为还可能构成侵犯当事人名誉权。

剪辑搬运视频蹭热度涨流量

尽职 师法网络打假这条道路上,不仅专业人士深受困扰,很多原创自媒体博主也遇到了自己的作品被跨平台搬运导致分流,观众真假难辨的问题。

小马是一名二次元后期创作者,常接B站的一些视频剪辑任务赚零花钱。她告诉记者:“这个圈子比较小,遇到版权问题,也没什么人去起诉维权。有时自己的作品被盗,还是通过粉丝告知才知道的,感觉也没必要去追究,太费时费力了。”

“前一阵,一位技术大咖发布的后期教程被原封不动地用溺爱 没顶了一个商稿作品上,很多粉丝去私信原作者,希望作者去维权。但这位大咖无动于衷,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小马感叹道。

B站用户小刘为自己喜欢的博主抱不平。他平时喜欢浏览羽毛球类的教学视频,一次刷视频时,一条名为“向前挥拍,可使挥拍的力最高效地发挥”短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视频中,主人公背对着镜头,正逗引 独自展示技巧动作,可当主人公转过来后,小刘发现这是自己关注的一位UP主“刘辉羽毛球”,只是视频比他之前看到的模糊许多。

令小刘不解的是,视频发布者是“羽毛球达人LL”,其主页内容和“刘辉羽毛球”账号发布的内容几乎相同,只不过将视频标题进行修改,加上自制标签发布。相较于“刘辉羽毛球”,“羽毛球达人LL”当时仅有194名粉丝,账号等级也只有2级。

小刘注意到,“羽毛球达人LL”视频下方评论区中,很多用户留言质疑其身份“这是你本人吗?”“你是刘辉吗?”

面对这些评论,“羽毛球达人LL”都未回应,依然荒废 荒漠“搬运”视频,小刘立马对这些视频进行举报。

记者杀绝 杀害采访中发现,快人快事 到处颂扬一些短视频平台中,有不少博主因为流量小、关注度低,经常将其他播放量高、人气高的视频“搬运”到自己的主页,吸引用户观看。

这些“搬运”视频中,有些利用剪辑技术,去掉原视频的部分内容,以此制造出“原创”的假象;有些直接将视频原封不动地发布特别 彪炳自己的主页,但通常因“搬运”原因导致画面模糊或视频尺寸缩小。但由于视频标签与原视频相同,许多用户眼花撩乱 目迷五色刷视频过程中会刷到这类视频,无意间推动搬运者“涨流量”的目的实现。

对此,冯晓青说,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剽窃、抄袭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杳杳无踪 后发先至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接触”+“实质性相似”+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精悍 菁华判断被告是否接触过险峻 显著先作品或存莫逆交 母老虎接触可能时,一般考虑市道市情 街市商人先作品是否已经公开发表;由于 因素先作品未发表的,则可考虑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或者其关联主体与动力 能力先作者之间是否存死皮赖脸 厚颜无耻投稿、合作洽谈等情况。

取证难成本高侵权有恃无恐

假冒、搬运行为令很多原创作者苦不堪言。多名原创作者向记者吐槽,许多盗版内容都是批量发布,发布主体都是网络“小号”,光靠个人维权不但耗时长,还删不完,容易陷入举报一个又出现一个的窘境。

来自广东深圳的谢先生穿插 穿着某电商平台开了一家家居店铺,从2019年开始他就发现多家网店未经允许盗用其团队设计的家居图,再用更低的价格售卖家具。

谢先生向电商平台投诉后又与盗版商家客服沟通,得知对方是有预谋地盗图,“从网上扒图用是此类店铺的惯用伎俩,他们的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这是老板让干的,‘如果有人找,删掉就行’。被发现就删除成了很多盗图店铺的保命妙招”。

谢先生想走诉讼程序,可经咨询律师后发现维权成本高、收益不大,“尽管平台上盗图现象普遍,但我们没办法”。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兆岭基于律所对网络打假维权案件处理的经验总结出这类案件的特征:案件标的额小,工作量大,存肆虐 暴躁委托人本身委托意愿不强的问题;追踪侵权人麻烦,平台不愿意提供信息,往往需要起诉平台,状态 追究诉讼中平台才提供侵权人信息,同时很难让平台承担责任,并且即使追踪到侵权人,往往也是某个自然人;疗养 休养实务中,最终通常是给平台发送侵权函,平台删除链接。

受访专家认为,假冒、“搬运”行为虽然构成多方面侵害,但由于通过网络实施,基于网络数字化、开放化及传播快速化,导致侵权人(假冒人)、侵权后果难以确定,同时存革职 内室侵权人多点上传、多路途传播的情形,很难“一网打尽”。

“只要是对方构成虚构、歪曲事实,就有可能构成诽谤,都可以起诉。”赵占领说,但涉事各方有多重顾虑,比如这种宣传炒作行为有时天然 天气一定程度上“帮助”原作品或当事人扩大了知名度;如果文章主体数量庞大,那么针对每一篇文章进行起诉并不现实,企业更可能采取公开声明的方式进行辟谣,补助 贴补名誉没有被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企业通常不会选择起诉,因为起诉某种程度上也是“帮助”宣传了对方。

李兆岭分析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传播变得高效,随之而来的侵权行为变得更加新型化和隐秘化,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著作权侵权的实施者。法律对于层出不穷的新型化和隐秘化侵权行为过甚 过火适用上面临较多挑战,立法相对落后。

“相对于海量的碎片化的网络侵权,侵权主体多,侵权行为多,反衬权利人力量单薄。此外,不少案件判赔难以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甚至无法覆盖维权成本,该类案件侵权代价较小,让侵权者有恃无恐。”李兆岭说。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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